隨著科創板市場的蓬勃發展,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董監高”)及核心技術人員的股份減持行為日益受到市場和監管機構的關注。特別是當這些關鍵人員離職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何進行合規、有序的減持,不僅關系到個人利益,更直接影響到公司股價的穩定和廣大投資者的權益。本文旨在梳理2022年以來相關法規要點,并為科創板公司的董監高、核心技術人員提供一份清晰的離職后股份轉讓注意事項指南,并特別對其中涉及“技術轉讓”關聯情形的考量進行初步探討。
一、 核心法規框架與減持基本要求
科創板股份減持規則在遵循《公司法》《證券法》以及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等基本法規的基礎上,有其自身的特色要求。總體原則是:堅持有序減持,維護市場公平,防范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
- 鎖定期要求:對于IPO前持有的股份,董監高、核心技術人員通常有法定鎖定期(如上市后12個月)。核心技術人員還可能承諾更長的鎖定期。離職本身并不自動解除這些鎖定期承諾,必須待承諾期滿后方可減持。
- 減持比例與信息披露:即使鎖定期屆滿,在任意連續90日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的數量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通過大宗交易減持的,不得超過2%。減持計劃需提前15個交易日公告,披露擬減持的數量、來源、時間區間、價格區間等信息。
- 禁止減持情形:在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業績預告或快報公告前10日內,以及可能對公司股價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決策期間等敏感期,不得減持。
二、 離職后的特別注意事項
離職使得持股身份發生變化,相關義務和限制具有特殊性:
- 離職后鎖定期(“半年+半年”規則):這是最關鍵的一條。根據規定,董監高在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離職半年后的12個月內(即離職后第7至18個月),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的數量,不得超過其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50%。核心技術人員通常參照董監高適用此規定。 計算起點是離職生效日,而非提交辭職報告日。
- 承諾延續:在任職期間做出的關于持股意向、減持價格等的承諾,離職后仍需嚴格履行。
- 信息報備:離職后,個人持股變動情況仍需及時告知公司,由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減持前仍需預披露計劃。
三、 涉及“技術轉讓”關聯情形的審慎考量
本文提示詞中特別提到的“技術轉讓”,是一個需要高度警惕的復雜場景。這里的“技術轉讓”可能指核心技術人員的股份減持行為因其“技術”背景而被賦予特殊關注,也可能指減持行為與實質性技術成果的轉讓相關聯。
- 避免利用未公開重大信息:如果核心技術人員離職前后,參與了公司某項重大技術成果的研發或轉讓談判,其自身持有的股份減持必須嚴格規避內幕交易紅線。在相關技術信息依法公開前,禁止減持。
- 減持動機的審視:市場與監管可能會審視核心技術人員的減持動機是否與其對公司技術前景的判斷有關。雖然合規減持是權利,但若在關鍵技術節點或公司研發關鍵期進行大規模減持,可能引發市場對公司技術穩定性或未來發展的疑慮,從而對股價造成不必要的沖擊。
- 與公司的溝通:在進行涉及技術背景的減持操作前,與公司董事會、合規部門進行充分溝通至關重要。確保減持時間、節奏不會與公司的技術發布、重大合同簽署等敏感期重合,避免造成誤解。
- 誠信義務的延伸:即使離職,原核心技術人員對于公司的技術秘密仍負有保密義務。股份減持行為不應與任何違反保密義務或損害公司核心技術利益的行為相關聯。
四、 實操小貼士
- 規劃先行:盡早(如鎖定期末、離職前)結合自身資金需求、市場狀況和法規周期,制定長期的、分步的減持計劃。
- 依賴專業支持:減持操作專業性強,建議全程咨詢公司證券事務部門、財務顧問或專業律師,確保每一步都符合規定。
- 準確計算時點:精確計算離職日、各類鎖定期屆滿日、窗口期,并留出足夠時間進行預披露。
- 透明溝通:通過合規渠道,及時、透明地進行信息披露,主動與管理層、投資者溝通(如通過減持計劃公告說明合理原因),有助于穩定市場預期。
- 記錄留存:保留所有關于減持決策、咨詢、報備和操作的全過程記錄,以備核查。
科創板董監高及核心技術人員的離職后股份減持,是一條布滿“交通標識”的規范之路。在享受資本市場紅利的必須將合規意識置于首位,尤其當自身角色與技術緊密關聯時,更需審慎行事,平衡個人權益、公司利益與市場秩序,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合規減持”。